博風律所針對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開展自查自糾活動
2021年4月19日,根據省、市《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方案》和區《二七區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實施
方案》,本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全體人員針對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開展自查自糾活動。
(一)與司法人員不正當接觸交往
1.向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行賄、介紹賄賂,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以各種方式變相搞利益輸送,“圍獵”司法人員;
2.法院、檢察院離任人員違規在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職業,或者在幕后擔任“法律顧問”、行政輔助人員,充當“司法掮客”,違反從業禁止規定,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3.律所吸收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親屬等作為“隱名合伙人”,為向司法人員利益輸送牽線搭橋;
4.接受司法人員介紹的案源,支付“介紹費”;
5.違反規定在非工作時間或非工作場所接觸與案件有關的司法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上述問題我所通過自查發現所內并不存在此類現象。
(二)違法違規執業
1.通過網絡、媒體、社交平臺等對案件發表不當評論、惡意炒作,攻擊、坻毀司法機關、司法制度和司法人員;
2.私自收案、私自收費,違規進行風險代理;
3.變相收取律師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采取分解收費項目等方式亂收費;
4.不按規定開具收費合法票據;
5.代理不盡職盡責。不認真準備案件材料、不按時參加庭審,因過錯導致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重大遺涌或者錯誤;
6.通過虛假承諾、明示或者暗示與辦案機關、政府部門有特殊關系,誘使當事人簽訂委托協議等;
7.采用誘導、欺騙等方式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
8.在代理征地拆遷等群體性案件中,鼓動、教唆當事人以不正當方式表達訴求、激化矛盾;
9.利用網絡、媒體、社交平合等進行虛假、不當或誤導性宣傳。
2017年之前,由于律所管理人員經驗不足以及各種各樣的原因,律所曾經出現了一些小問題。2018年以來,律所通過一系列措施,清理清退不適合律所的員工,吸收優秀員工進入管理層,并嚴格按照《律師法》以及行業規范的要求全面整頓律所。目前,律所面貌一新,滿滿的正能量,各項工作都比較規范和合理。
本所將對照律師管理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規范,緊緊圍繞專項治理重點領域,深入查找嚴重損害律師隊伍形象、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歡迎各界監督。
司法行政機關投訴電話:
省司法廳:0371-66248315 65900527
市司法局:0371-67661810
博風律所電話:0371-6887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