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黑辦11月3日舉行掛牌督辦案件第6次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陳國慶在發布會上表示,檢察機關要依法保障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把依法充分聽取律師意見作為確保辦案質量、防止冤錯案件的有效方法,提升辦案質量。
就檢察機關在掃黑除惡收官階段如何發揮職能作用確保辦案質量,陳國慶介紹說,一是切實履行好審查把關職責。嚴格依法審查黑惡犯罪案件,準確界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四個特征之間的內在聯系,強調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四個特征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其中危害性特征是本質特征。一定要把危害性特征作為區分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惡勢力犯罪集團、惡勢力的重要標準。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對審查起訴階段確需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持續加強引導把關,同步審查補查的相關證據材料,確保再次移送后能依法起訴。
二是把實質性指導把關責任落實落細。各級檢察機關按照最高檢要求,不折不扣深化落實省級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市級院對所有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制度,明確把關重點、落實把關責任,措施到位,責任到人。要求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指派員額檢察官同步指導,市級院對縣區院承辦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指派專人閱卷指導,確保辦案質效。
三是切實履行好出庭公訴職責。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出庭指控涉黑惡犯罪,高質量地做好涉黑惡犯罪案件的庭前準備和出庭公訴工作,充分發揮庭前會議作用,精心做好庭審準備、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工作,有效解決庭審中遇到的突發情況和問題。依法保障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把依法充分聽取律師意見作為確保辦案質量、防止冤錯案件的有效方法,提升辦案質量。
四是著力強化案件督導督辦。進一步加強對重大涉黑涉惡案件的督促督導,明確督辦節點和責任人,對全國掃黑辦和高檢院掛牌督辦案件件件落實領導包案,建立動態推進臺賬。對于案件辦理過程中遇到的認識分歧等及時組織指導把關,確保督辦案件高質高效辦結。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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