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廳、河南省律師協會關于在民事訴訟和民事執行中實行律師調查令的若干規定
全省各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基層人民法院執行局,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執行局:
《關于在民事訴訟和民事執行中實行律師調查令的若干規定》已經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簽署,正式文件下發程序正按相關程序進行。現將本規定下發給你們,請提前學習、部署。
省法院執行局
2019年4月15日
為確保人民法院在民事審判程序中準確查明事實,在執行程序中準確全面調查被執行人的實際履行能力和財產狀況,充分發揮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及時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廳《關于依法保障律師訴訟權利規范律師執業行為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訴訟案件中,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調查取證的,可以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向其委托的律師發出調查令。
執行案件立案后,人民法院應當通過網絡查控系統調查被執行的財產及其他相關證據或信息。無法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調查,申請執行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向其委托的律師發出調查令。
對符合調查令申請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也可以依職權向案件當事人的代理律師發出調查令,要求協助調查相關事項。
第二條 民事審判程序中的調查令的申請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執行程序中的調查令應當在執行案件結案前提出。人民法院對申請應當嚴格審查、一事一令、專人使用。
因暫無財產線索被人民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申請執行人為恢復執行程序的,隨時可以申請執行調查令。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更換原以終本方式結案的執行人員,另行安排執行人員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簽發調查令。
第三條 調查令可用于調查人民法院認為適合以調查令調查的與案件待證事實有關的證據,以及有關被執行人的實際履行能力、利害關系人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是否違反限制消費令、是否違反限制出境措施、是否隱藏轉移財產以及涉嫌拒執犯罪等相關證據、信息或財產狀況:
1、被執行人為自然人身份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戶籍登記、身份證登記、護照及其他出入境證件信息、本人相片、婚姻登記、配偶或其同住親屬、社會保障情況、征信記錄、被執行人的手機號碼、固定電話號碼、微信、QQ、微博、支付寶、網絡虛擬賬號信息等;
2、被執行人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股權結構、經營性質、公司規章制度、經營范圍、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記錄、股東名冊、出資情況等;
3、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稅收違法行為信息、納稅情況明細、非企業法人登記情況等;
4、自然人簽訂勞動合同、企業用工信息、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相關信息等;
5、在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的存款、理財、債券、股票、基金份額、信托受益權、保險金請求權、保單現金價值、住房公積金、拆遷補償安置等財產情況及其變動或者交易明細;
6、在支付寶、財付通、余額寶、微信等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財產情況及其變動或者交易明細;
7、不動產、機動車輛及其交強險和商業保險、船舶、航空器、股權、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經法定登記機構登記的財產情況、抵押或質押登記情況及其變動;
8、被執行人的債權情況,作為債權人的其他案件審理、執行情況;
9、被執行人出口退稅、各類補貼等情況及其變動或者交易明細;
10、執行財產真實性及可能虛假報告的財產情況;
11、人民法院認為其他適合以調查令調查的與待調查事實具有關聯性及調查收集必要性的信息。
民事審判中調查令的調查范圍,可根據案件審理情況參照適用。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調查令收集相關的證據:
1、涉及國家秘密的;
2、與案件不具有關聯性或者必要性的;
3、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當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調查收集的證據;
4、其他不宜由代理律師持調查令調查的。
第五條 民事審判和民事執行程序中使用調查令收集證據的,可以由當事人或者其代理律師通過網絡在線申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遞交書面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調查所涉案件的案號、案由、申請人、申請調查證據的名稱、證明目的、無法自行調查的原因,協助義務人名稱或姓名、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申請調查特定證據的線索;
(二)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公函,持調查令調查的律師的執業證書等情況,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權限應為特別授權;
(三)申請人及持調查令調查人的保密承諾書;
(四)申請人及持調查令調查人嚴格按照發出調查令人民法院告知的權利義務使用調查令,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處罰或懲戒,構成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承擔相應法律后果的承諾書。
第六條 申請調查的證據或財產線索應當明確、具體,調查方法應當具有可操作性。申請調查的內容僅載明調查“案件相關資料、有關材料”或存在其他內容不明確的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
第七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調查令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準許,決定準許的,應當立即簽發調查令,并告知以下事項:
1、 持調查令律師相關權利義務;
2、調查完畢后向發出調查令的法院提交調查材料的時間和內容。
如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查,符合規定的,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查并簽發調查令。
不予準許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告知及送達情況須在送達回證或者筆錄中記明。
第八條 調查令載明的調查對象、調查事項應當在調查令中書面列明,內容不得手寫修改或補充。
人民法院不準許調查令申請或者不準許部分事項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另行調查。
第九條 調查令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案件的案號、案件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二)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三)有法定協助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的姓名、名稱;
(四)持調查令人姓名、性別、律師執業證號、律師事務所全稱;
(五)調查收集的證據內容或財產線索;
(六)協助義務人向持調查令人提供調查令所指定的證據的期限;
(七)調查令的有效期限;
(八)調查令簽發人、日期和院印;
(九)調查令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十)妨害調查的法律后果。
第十條 根據案件繁簡和調查取證的難易程度,調查令的有效期限一般為十五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期限屆滿,調查令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 持令律師調查取證后,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調查收集的全部證據及調查令回執提交人民法院。律師調查令因故未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后五個工作日內歸還人民法院入卷。調查令收集到的相關證據或財產線索需經法定程序審查或質證,才可作為案件審理和采取執行措施的依據。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調查令收集到的相關證據或財產線索審查情況告知持該調查令的律師。
人民法院應當對調查令的發出、律師調查情況、相關證據或財產線索審查情況記錄在卷。
第十三條 持調查令的律師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六個月至二年內不再向其簽發調查令,情節嚴重的,并可向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提出予以處罰或懲戒的司法建議,根據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完整、及時反饋持調查令收集的證據或者信息;
(二)不當使用、泄露持調查令獲得的依法應當保密的證據或者信息的;
(三)偽造、變造調查令以及偽造、變造、隱匿、毀滅持調查令收集的證據的;
(四)利用持調查令收集的證據或者信息詆毀對方當事人聲譽的;
(五)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發現有協助義務而拒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律師調查令申請書》
2、《律師調查令》(樣式)
3、《律師調查令(回執)》
4、《律師調查令使用須知》
附件1
律師調查令申請書(樣式)
當事人: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號:×××
接受調查人:×××
請求事項:因×××(原告/上訴人/申請執行人)與×××(被告/被上訴人/被執行人)×××(案由)一案中存在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的情形,特請求貴院開具律師調查令,以便申請人能夠持律師調查令前往×××調查收集如下證據材料:
1.
2.
3.
事實和理由:
1.
2.
3.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事務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河南省×××人民法院
律師調查令(樣式)
(××××)豫××民/執調令××號
×××(寫明接受調查人的名稱或姓名):
本院已受理×××(原告/上訴人/申請執行人)與×××(被告/被上訴人/被執行人)××糾紛(案由)一案,案號/收件編號為×××。×××(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有關證據,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調查××××的申請。為查明案件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經本院審查決定,現指定××律師事務所×××到你處收集、調查以下證據:
1.
2.
3.
代理律師:×××(性別:×,律師執業證編號:××××××××××××××)
請你在核對持令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所函并確認無誤后,向持令律師提供上述指定證據材料。不宜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復印件,并注明與原件核對無異。在提供的證據材料上須加蓋起證明作用的單位騎縫印章,注明材料的總頁數并由經辦人簽名。
對本律師調查令指定調查內容以外的證據,你有權拒絕向持令律師提供。不能提供證據或無證據提供的,應當在律師調查令上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由經辦人簽名、加蓋單位印章后交持令律師。
依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有義務協助律師調查令實施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積極協助持令律師收集、調查證據。無正當理由拒絕或妨礙調查取證的,人民法院可根據情節輕重,依照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有協助義務而拒不協助的單位及公職人員,人民法院可向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情況,也可向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本調查令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此令。
河南省×××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院印)
(聯系人:聯系電話:)
附件3
河南省×××人民法院
律師調查令(回執)
(××××)豫××民/執調令××號
河南省××××人民法院:
你院×××一案律師調查令已于×月×日收悉。根據你院的要求,現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
2.
3.
以上材料共×頁。
不能提供律師調查令所列第××項證明材料,原因是: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接受調查人印章或捺印)
聯系方式:
(此聯由持令律師交還本院附卷)
附件4
律師調查令使用須知
1.律師持令調查時,應當主動出示律師調查令和執業證等證件,由接受調查人核對。
2.律師應當在律師調查令的有效期間調查取證,有效期限屆滿,律師調查令自動失效。
3.律師持令取證后,應當在調查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調查收集的證據、調查令回執提交人民法院。
4.因故未使用律師調查令或接受調查人未提供證據,持令律師應當在調查令載明的有效期限屆滿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調查令和回執退還人民法院入卷。
5.對持令調查獲得的證據及信息,僅限于本案訴訟使用,不得泄露或作其他使用。
來源:河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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