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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界杠上北海公安
發布時間:2011-08-01 12:12:02 | 瀏覽次數:

                                                                 案情

      廣西北海市公安局之所以不惜觸犯國內律師與全國律協之眾怒,以“偽證罪”一口氣抓了同個案子中的四名辯護律師,被查明是因為北海市政法委定調子要辦“鐵案”。

      北海“抓律師”事件已上演一個月,各地律師聲援團前往北海,律師或被警方命令解腰帶安檢,或遭不明身份人員圍毆,警察袖手旁觀。全國律協表態:對律師在北海人身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情況表示嚴重關切。

廣西北海4律師“偽證”案持續升溫。

在這起由當地政法委主導的“鐵案”里,嫌疑人、證人、律師幾乎全部身陷囹圄,到2011年7月下旬,4律師代理的“11·14故意傷害拋尸案”即將開庭,全國各地律師組成20人律師團,接替被抓的4律師,前往北海辦案。

整整一個月,在北海這個167萬人的城市里,控辯雙方的較量一直在上演。輿論將其稱為“北海事件”。律師解開腰帶安檢、不明身份人員圍毆律師、“啞巴會見”等等事情接二連三的發生,被律師界稱為“律師執業權利受到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侮辱”。

     “北海事件是司法制度史上的標志性事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稱。

 “政府痛恨”的 律師不能釋放

        2011年6月15日,廣西4名律師楊在新、楊忠漢、羅思方、梁武成同時被警方控制,理由是“妨害作證”(詳見南方周末6月23日報道)。

“4名律師被抓,絕對不是偶然。”據知情人透露,北海市公安局向政法委匯報后,政法委書記莫亦翔數次召集公檢法司部門開會,確定調子:第一,“11·14故意傷害拋尸案”犯罪嫌疑人肯定有罪,4名律師辯護過程中肯定有罪,必須抓捕。“北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曾對我說:你以為我們抓幾個人那么容易啊?我們會都開了好多次。”

         然而,此事在全國律師界引發的震動,也令北海方面始料未及。6月26日,十余名律師先后奔赴北海,為4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前湖南知名律師楊金柱則在博客上連載“北海事件”;各地律師聲援不斷。 

第二天,廣西壯族自治區政法委立刻就4律師被抓捕案召開政法系統的協調會。北海市公安局一名與會人員說,“沒想到全國的律師反彈這么大”。

據知情人透露,這次協調會最關心的議題是:“11·14案”究竟怎樣?能不能經得起時間和法律的考驗?能不能訴得出去?在律師的反擊下,能不能過得了關?

北海市公安局表示,案件總得來說“沒問題”,不過承認在抓捕律師的案件中“有瑕疵”,比如抓了律師后沒有按規定及時通知家屬,對羅思方和梁武成進行監視居住,不該把他們關在其他地方。

        第二是如何應對局面,減少壓力。比較統一的意見是,降低案子的風險度和關注度,釋放楊忠漢、羅思方和梁武成三律師,批捕楊在新。因為楊在新是“主犯”。另外,楊在新在“歷史上有問題”,楊辦過許多敏感案件,是公安局“關注過”的人。

      6月28日當晚,3名律師被放出,然后消失在公眾視野中,即使是他們家屬委托的律師,也無法與之見面。而楊在新則被以“妨害作證罪”逮捕。

楊忠漢回家后,他的嬸嬸——楊在新的妻子黃仲琰前去找他。“他很久都不開門。”黃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后來楊說:我不能隨便說案子的事情,里面很復雜。對叔叔的被捕,他表示“我也救不了他”。

早在4名律師剛剛被警方控制時,南方周末記者接觸的多名廣西律師猜到了這一結局。

      “公安局多次想抓他。”一名北海律師稱,楊在政法界口碑不好,因為他辦案太認真,“老是挑毛病,這也違法,那也違法”。他本人就兩次見到楊被合浦縣政法系統的人毆打。尤其是2009年,北海市為了實施“林漿紙一體化項目”向農民征地,楊幫農民維權,還請來芬蘭記者采訪,導致該項目投資到現在都不能到位。“所以不光是公安恨他啊,市委市政府的官員也恨他。”

一名欽州律師透露,在4律師被抓之前,他們也差點被抓。他和所主任代理了北海一起刑案,據說是政法委定了要判有罪。“我們做無罪辯護,讓北海公安局和政法委很惱火。”有段時間他發現主任神情恍惚,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就問怎么回事,主任說,糟了糟了,我得到風聲,這次北海公安局要抓我們了…… 

該律所主任找了欽州市司法局和政法委,由他們出面跟北海方面協調,最后才逃過一劫。

    “這次4律師被抓,我們感到很后怕。主任本來就是個膽小的人,經這一嚇,說是今后北海的案子,尤其是刑事案件都不接了。”

會見被告,安檢受辱

在陳光中等學者眼里,近些年中國法治環境在持續惡化,其中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律師的執業權利得不到保障,而律師不能正常會見當事人,則是最常見的現象。

首批律師團成員到達北海后,已經預料到在律師會見中會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

“十幾名律師在海城分局法制科暴吵,我們前進一步,他們就后退一步。”北京律師李金星回憶6月27日的場景,警方最終答應第二天就安排會見。

不過據知情人透露,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有廣西自治區政法委當天的協調會。協調會第三項重要議題是嚴格執法、保障律師合法權益。會上,自治區高級法院對北海市公安局的與會人員說,你們鬧騰得太那個了,“別指望我們高院會護著你們”。

第二天,楊在新的兩名代理律師陳光武與張凱成功會見了楊。令兩人略感欣慰的是,會見過程中,他們向楊詢問案情,“沒有任何打斷,通常情況都會被打斷。”陳光武說,盡管律師法規定律師會見不被監聽,但案件在偵查期間,這項規定幾乎得不到執行。

     6月份4名律師被抓后,“11.14故意傷害拋尸案”隨即擱淺。該案于2010年秋天開庭過兩次,一直未判決。7月中旬以后,全國各地律師組成20人律師團辦理該案。律師團以陳光武為領頭人,知名刑辯律師許蘭亭、錢衛清、周澤等人也加盟律師團。5名被告人的10名辯護律師不約而同決定做無罪辯護。

在北京律師李金星的記憶里,緩和的局勢持續了十余天。他和楊名跨、徐玉明3名律師成功地會見了自己的當事人。“受到了完全的禮遇,警察還和我們聊天”。

然而,誰也沒想到,事情在7月11日發生了變化。陜西律師房立剛是被告人裴日紅的辯護人,上午9點多,房立剛來在北海市看守所,警察檢查他的證件很仔細,會見被安排在了提訊室里,窗戶外還坐著一個警察,這不那么符合律師法的規定。但在中國司法的大環境下,還算正常。

     1個小時過去了。提訊室的鐵門哐啷打開,一個警察大聲說:接到中院通知,終止會見!房立剛趕緊讓裴日紅在委托書上簽字確認,“這樣下午就好到北海市級法院遞交辯護手續。”裴日紅拿著筆還沒寫完一個“裴”,就被警察帶出了提訊室。

驚呆了的房立剛也被帶到看守所政委辦公室。幾名警察稱他會見違規,要做一個筆錄,遭到拒絕;然后房被帶到北海市中級法院確認身份。

從這天起,北海律師團會見需要法院蓋章證明。而律師會見,根據律師法,只需要律師證、委托書和介紹信“三證”即可。

第二天上午9點多,房立剛再次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會見。這次的要求很奇怪,是要對他進行安檢。他一次一次地從安檢門走過。“滴、滴、滴”,安檢門總是響,硬幣、鑰匙,各種金屬物都拿出來了,第五次、第六次,還是通不過。

“可能就是皮帶了,你把皮帶抽了,不通過檢查我們也沒法交代。”警察說。

房立剛把皮帶解下來交給警察,又一次過安檢門,終于沒響。

經過“搜身”似的檢查后,房立進到了看守所,在安排室里又被要求看身份證,房終于爆發了:“我不會見了!”雙方隨即發生激烈的爭執,幾乎產生了身體接觸。

“這是我執業以來從未遇到過的、無以復加和匪夷所思的侵害。”房向南方周末記者說。而這次房的含淚終止會見,被陳光武稱為“中國第一次對律師進行侮辱性、歧視性安檢”。

     事實上,各地警方在會見時對待律師的方式千奇百怪。北京律師夏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2010年他在河南省會見當事人,看守所要求他用手銬銬住當事人,遭到夏霖嚴厲抗議。律師腰里別一副手銬進看守所,這是律師制度剛剛恢復時的陋習,“我沒想到,30年過去了,還有這種情況發生。”

不過,類似于北海事件中的反復安檢、貼身監聽、反復查驗律師證件、審查律師會見筆錄等等會見亂象,集中在一起發生,并不常見。

“只要不把內褲脫下來,我們就配合。”因7月25日的開庭在即,陳光武一行人抱定了這個主意。

群毆律師,警察被指“縱容”

     預計年內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訴法修訂草案,最為人關注的就是律師權利保障。1996年的刑訴法立法設計是保障打擊犯罪的效果、限制律師,所以有了相當多的和新律師法不一致的地方。

比如38條,辯護律師和其他辯護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陳光中指出,這一條和刑法306條中的“律師偽證罪”緊密相關。這一立法設計恰巧與北海警方現今所秉持的理念吻合:控方不僅主導了刑事司法活動,也在主導正義。于是,如果律師和證人提出與控方事實不一致的事實,控方就可以“偽證罪”抓律師。

在控方一支獨大的情況下,律師權利會被踐踏到什么地步?“北海事件”在網絡上引發了激烈的討論。一些律師預測在“房立剛受辱安檢”后,最有可能發生的是想方設法趕走外地律師,比如有關部門做被告人及其家屬工作,解除與外地律師的委托合同;指定本地律師為被告人辯護等等。在楊佳案、鄧玉嬌案、錢云會案中,都有這樣的先例。

     “誰也沒有意料到,比這更慘烈的事情都有。”7月26日,北海律師團數名律師在北京和媒體交流,37歲的李金星律師一邊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一邊流下了眼淚。

7月18日晚上6點40分許,北海市利源大酒店。脫了衣服正準備洗澡的陳光武律師很高興,上午4名律師見了廣西自治區律協的領導,“他們表示會將情況向區政法委匯報,保障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幾名婦女忽然沖開門,高喊“殺人償命”圍住了陳光武、楊名跨和徐玉明。大約有二三十人,有人拿著兩米長的棍子,將陳死死按壓在一張床的邊沿,又打又抓,還有兩個人咬了他的手臂。住對面的律師李金星也被追得到處亂跑。

“我們可能會沒命。”驚慌中,60歲的陳光武閃過一絲念頭,他體內安有支架,知道不是這些人的對手。奇怪的是這些婦女并不打他的頭和臉,咬他的婦女也不用力。走廊里六七個男人轉來轉去,并不動手。“這些人自稱受害人家屬,但他們明顯訓練有素。到底是什么人?”

     報警后,警察來了,并沒有采取措施。兩個多小時后,一個神秘男子自稱死者黃煥海的家屬,走進陳的屋子里和他談判。

“立刻離開北海,不準做無罪辯護。否則出不了北海,像螞蟻一樣把你踩死。”男子說了兩三遍,陳光武感到毛骨悚然。

晚上9點半,陳光武、李金星和楊名跨3位律師從餐廳吃完飯回房間。路過大堂,幾十口人立刻圍上來,仍然是婦女動手,男人們在外圍觀看。陳、李二人是首要目標,“光武可能會死。”李金星說。李是4名律師中身體最強壯的一個,不久圍攻陳光武的人最后都轉過來攻擊他。外面下著大雨,兩輛警車停著,沒有警察上前制止。在陳光武眼里,李金星像風暴中隨時可能淹沒的小船。一個小時后,李金星口吐白沫、暈倒在地,大群人馬隨即散去。

     一個星期后,陳、李二位律師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當時的場景,仍然止不住眼淚。南方周末記者接觸的北海律師團的律師,幾乎都用“執業以來最黑暗最屈辱的經歷”來形容當晚的情況。

此時,全國律協的某領導希望陳等人撤出北海,退到南寧,以保障人身安全。不過,來到北海的律師越來越多,最終使陳光武頂住了壓力。

“就是死,也要會見。”李金星說,這是他們當時商議的決定。

7月19日、20日、21日,每天上午下午,十幾名律師都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會見。又有一群農村婦女,圍成一道圍墻。“謾罵、追打、吐唾沫、抓衣服,我們求看守所開門讓我們進去,這樣就安全了。”陳光武回憶說,看守所不開門,稱“你們進來我們就不安全了”。

     陳光武表示,發生三次“圍攻”,北海警方都沒有采取任何調查措施,也沒有對雙方作筆錄,“明顯是縱容,到現在我們也不認為那些人僅僅是受害人家屬。”

兩天后,會見終于得以進行。然而事情又起波折。北京律師朱明勇是第一被告人裴金德的辯護人,由裴的妻子楊子玉聘請。他在法院辦理會見手續時,被告知已有兩名北海律師會見過裴。“難道北海也要上演換律師的丑劇?”由于楊子玉的抗議和網友的質疑,兩名北海律師的委托被解除。

21日上午,朱明勇見到了裴金德。兩小時的會見中,裴始終不發一語,指著朱身后的警察,眼神充滿恐懼。

     下午,北京律師周澤會見了楊炳棋。在上一次會見中侃侃而談的楊也變得沉默不語。“是”、“沒有意見”,僅有的幾句話,楊也用極小的聲音回答。

于是,朱、周二律師有了職業生涯中唯一的“被告人對自己的律師享有沉默權”的經歷。

“他們跟我耍無賴”

     事態發展至此,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律師卷入了“北海事件”。“律師對刑事案件的執業風險的恐懼在李莊案后達到了高潮”、“中國20萬律師已經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北海將成為中國律師命運的轉折地”,這樣的言論,在微博上被轉得遍地開花。

     “無論是不是做刑辯,中國律師見面談的第一件事可能就是北海事件。”北京律師張青松說。北海官方對律師態度的強硬,逼得全國律師同仇敵愾,似乎要將這些年在執業中所受的屈辱全部表達出來。陜西先后有兩批律師聲援北海律師團;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作為專門做刑事案件的律所,特地發表聲明,抗議北海官方侵犯律師權利的行為;還有一些律師專門前往北海,支持律師團的行動。

7月22日,一直和北海律師團密切接觸但沉默不語的全國律協終于表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對律師依法執業過程中,人身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情況表示嚴重關切,強烈要求北海市司法機關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律師人身安全,并切實維護律師會見、調查取證和閱卷等合法執業權利。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將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在多位律師的記憶里,這是全國律協首次在類似事件中發出聲音。

據一些律師透露,刑訴法修改也傳來好消息。全國人大法工委已表態要修改刑訴法38條,思路是從實體上明確辯護人偽證的事實,以法院生效裁判為依據,而不是像北海官方操作的那樣,以偵查機關和起訴書上認定的事實。程序上則要明確法院主導刑事司法活動,一旦開庭,控、辯就不能再接觸證據,控方更不能對證人、鑒定人采取任何強制措施;追究律師偽證罪,必須由上一級檢察機關批準,而不能由作為公訴方的檢察機關行使這一權力。

     全國各地輿論一邊倒地站在了律師團一方。人民網近期發出了“是否取消律師偽證罪——刑法306條”的投票,10687名投票人中,9543人支持取消這一罪名。

7月22日,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律師遲夙生趕到北海,通過人大系統約見了北海市公安局刑偵副局長朱輝等人。

     話題圍繞律師會見時權利受侵犯問題。朱回答,“你不拿身份證,我知道你是不是這個律師啊,我必須看到法院的批準,不然誰知道你是不是這個案子的代理律師呀?”

      據遲夙生介紹,朱輝稱北海警方一向依法辦案,沒有發現下面出現違法辦的問題。朱還指責律師有問題,“你們帶著情緒,來誘導,你們提問的方式和內容都有問題,都不對”。

      朱對律師通過微博、博客發布該案信息,也表示了不滿。

      遲夙生對北海警方的答復很不滿意,她對這次會見的總結是:“他們跟我耍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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